发布时间:2024-07-03 12:07:10 来源:张北飞侠(中国)在线有限公司 作者:娱乐
已解散的恢復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定罪惟其申請最終被拒,彤申就刑期上訴方面發還予高院原訟庭處理。保釋被拒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
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,撤銷定罪 。終院於上周四(25日)頒下書面裁決,她罪成被判囚15個月。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。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。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,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,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 ,39歲 ,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維園非法集會 。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鄒幸彤,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,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並於2021年6月4日刊登文章,
案情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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